公开要约
法律文件仅以俄语和英语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是俄语版本。
1.1. 本文件为正式的公开要约(以下简称“要约”),载明购买游戏货币合同(以下亦称“合同”)的全部实质性条款。
1.2. 本要约由 Sunrise Online 游戏管理方(以下简称“履约方”)发出。履约方的完整信息载于本要约第12条。
1.3.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7条第2款,在接受下述条件并随后付款的情况下,作出承诺的自然人成为订购方,履约方与订购方合称“双方”。
1.4. 请仔细阅读本要约全文。如您不同意其条件,履约方建议您放弃订立合同。
1.5. 本要约应与网站上发布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一并适用。
2.1. 要约——履约方在网站上发布的、就提供服务订立合同的要约。
2.2. 要约的承诺——通过100%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完全且无条件地接受要约。对要约的承诺等同于按其所载条件订立合同。
2.3. 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拥有账号的自然人,其通过付款对要约作出承诺并购买游戏货币。
2.4. 履约方——向订购方提供服务的主体,载于本要约第12条。
2.5. 网站——互联网网站 sunrise-online.com。
2.6. 网络游戏——多人游戏 Sunrise Online,包括其客户端软件和服务器部分。
2.7. 游戏货币——网络游戏的记账单位,用于获取额外的游戏功能。游戏货币不是财产、资金、电子货币或其他民事权利客体,且不得兑换为资金。
2.8. 服务——按照本要约规定的程序,在网络游戏中向订购方提供游戏货币。
3.1. 订购方接受要约条件后,履约方向订购方提供在网络游戏中授予游戏货币的服务,以供其在游戏世界中继续使用。
3.2. 游戏货币按付款时网站和游戏客户端上载明的资费记入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
3.3. 订购方确认其已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4. 合同自订购方支付服务费用之日起视为订立并生效。付款按100%预付款的金额缴纳。
3.5. 有关服务的信息发布于网站相应页面和游戏客户端。
4.1. 通过100%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完全且无条件地接受要约,视为对要约的承诺。
4.2. 订购方的个人数据依据订购方在付款时给予的单独同意(https://sunrise-online.com/consent/payment) 并按《隐私政策》所载条件处理。
4.3. 承诺要约即表示订购方确认其已阅读《用户协议》并接受其条件。
4.4. 订购方的付款义务自资金记入履约方账户之时起视为履行完毕。
5.1. 在开始提供服务之前,订购方选择承诺时可获得的服务种类并支付费用。
5.2. 办理付款时,订购方须提供电子邮箱地址或电话号码。所提供的数据用于发送结算凭证以及就合同履行事宜进行联系。
5.3. 游戏货币自付款之时起48(四十八)小时内记入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
5.4. 履约方关于记入游戏货币的义务,自游戏货币记入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之时起视为履行完毕。
5.5. 如未付款或未足额付款,履约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订购方适当履行其财务义务。
5.6. 履约方有权随时要求订购方确认其在注册或使用网络游戏时提供的数据。如未提供该等数据,履约方有权视为提供了不实信息,并随后封禁账号。
5.7. 网站、游戏客户端和网络游戏仅供个人使用。禁止订购方将其用于商业目的,亦禁止在履约方的资源上开展广告活动,或向其他用户提议购买或出售履约方未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1. 服务费用根据所选服务种类载于网站和游戏客户端。
6.2. 服务费用以要约承诺时为准,履约方可单方变更而无需通知订购方。费用变更不适用于在变更前已付款的服务。
6.3. 选择服务后,系统为订购方生成载明总费用的账单。
6.4. 付款通过网站和游戏客户端载明的方式进行,包括通过履约方聘用的支付代理人。
6.5. 结算以相应付款页面上载明的货币进行。
6.6. 适用的税制和纳税程序载于本要约第12条。
6.7. 办理结算时,履约方按适用的有关使用收银设备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订购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或电话号码发送电子形式的收银小票。
6.8. 订购方有权在网络游戏内按其中载明的价格和资费使用游戏货币。
7.1. 服务自游戏货币记入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之时起,视为已由履约方提供并经订购方接受。
7.2. 如自接受服务之时起1(一)个工作日内,订购方未向履约方发出附理由的拒绝验收通知,双方同意视服务已优质、全面地提供。服务提供后不另行出具服务验收单。
7.3. 游戏货币记入后不予退款,因为履约方已全面提供服务。订购方是否在网络游戏内花费游戏货币,不影响服务已提供这一事实。
7.4. 第7.3条的规定不限制订购方依其所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所享有的权利。
7.5. 如履约方未在第5.3条规定的期限内记入游戏货币,则本要约规定可予退款。在此情况下,订购方应向履约方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退款申请,注明本人信息、付款金额、昵称和账号信息,并附上付款证明文件。
7.6. 退款在履约方收到符合第7.5条的申请之日起10(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如无该等申请,履约方不产生退款义务。
7.7. 退款退至付款时所用的同一账户,并以同一货币办理。
7.8. 订购方删除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时,不予退款。
7.9. 服务不符合订购方的主观预期,以及对服务的主观负面评价,均不构成认定服务未提供的依据。
7.10. 本条不限制1992年2月7日第2300-1号《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订购方的权利。索赔应发送至第12条所载地址,除非法律另有期限规定,应在10(十)日内审理。
8.1. 履约方承诺:
– 按照要约条件优质、全面地提供服务;
– 向订购方提供有关所提供服务的最新信息;
– 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记入游戏货币;
– 向订购方提供信息支持。
8.2. 履约方有权:
– 单方变更要约条件和网站上的信息,并通过在网站上发布要约新版本的方式通知订购方;
– 在订购方未付款时暂停提供服务;
– 随时变更网站和游戏客户端的设计和内容、所使用的软件和服务器应用程序,而无需通知订购方;
– 向订购方发送与网站使用、游戏货币和网络游戏有关的消息;
– 设立和变更对网络游戏使用的附加限制;
– 如订购方系统性地违反合同、《用户协议》及其他调整双方关系的文件的条件,封禁订购方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
8.3. 订购方承诺:
– 按照要约的程序和条件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 在承诺要约之前完整阅读要约,并自行关注其最新版本;
– 不使用设备、软件或其他手段干扰履约方提供服务的活动。
8.4. 订购方有权要求履约方适当履行要约条件。
9.1. 要约自订购方承诺之时起生效,有效期至履约方撤回要约之时止。
9.2. 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要约。
9.3. 在订购方付款之前,履约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9.4. 在下列情形下,履约方有权通过单方解除要约的方式终止提供服务:
– 订购方违反要约及其附件的条件;
– 订购方的任何行为导致网络游戏、游戏客户端或网站运行故障;
– 将所获得的服务用于非法目的。
10.1. 双方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要约义务,按其条件承担责任,未予规定的部分按适用法律承担责任。
10.2. 鉴于提供服务时使用了第三方所有的设备、通信渠道和计算机程序,双方同意,履约方不对因设备和软件缺陷、其他客观技术原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数据传输问题和供电中断而产生的延误、中断以及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10.3. 如全部或部分不履行义务系由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所致,履约方免除责任。
10.4. 履约方不对第三方和其他订购方的活动承担责任。
10.5. 未成年人使用履约方资源的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11.1. 网站、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及其上发布的全部内容均为履约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权属于履约方,履约方仅在《用户协议》和本要约规定的范围内授予订购方使用权。
11.2. 禁止订购方复制履约方的资源,在其基础上创建相同的软件,编辑、修改、改编,以及进行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使用。
11.3. 订购方侵犯本条所述履约方权利的,应按适用法律承担责任。
12.1. 本要约项下的履约方:个体经营者扬·伊万诺维奇·卡扎科夫(Individual Entrepreneur Yan Ivanovich Kazakov)(以下亦称“个体经营者卡扎科夫 Ya.I.”)。
12.2. 纳税人识别号(ИНН)673109084358。个体经营者国家登记号(ОГРНИП)324670000025509。登记为个体经营者的日期:2024年6月26日。
12.3. 地址:斯摩棱斯克州斯摩棱斯克市。
12.4. 适用的税制:自动化简易税制(АУСН)。
12.5. 用于咨询、索赔和退款申请的电子邮箱地址:support@sunrise-online.com。
12.6. 付款通过网站和游戏客户端接入的支付服务商接收;不公布用于直接转账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接受直接转账。
13.1. 发生争议时,双方将采取一切措施通过协商解决。对索赔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之日起30(三十)个日历日。
13.2. 因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产生的争议,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由消费者选择,由消费者居住地或履约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4.1. 履约方不保证、亦不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订购方的特定目的和预期承担责任。
14.2. 未经履约方事先书面同意,订购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在要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4.3. 要约任何条件被认定无效,不导致其其余条件无效。
14.4. 要约构成订购方与履约方之间的完整协议。除要约所载内容外,履约方不就要约标的承担任何条件和义务。
14.5. 有关要约履行的事宜,订购方有权通过电子邮箱 support@sunrise-online.com 联系。